根据《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2025〕41号),上级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纳入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符合条件的1个省标杆农民合作社和1个省标杆家庭农场,审核通过的,每个分别按10万元、5万元予以支持。截至申报结束时间,共收到汕头市滨江种养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濠江区乐桦休闲农场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申报。经研究,拟将该项资金15万元按照支持标准安排给上述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将《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拟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分配方案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8月18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监督电话:0754-87253086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公路消防大楼西南侧
邮编:515071
汕头市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