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2-03-25 16:10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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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市驻濠江有关单位:

      《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五届1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19〕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关于印发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濠府办〔2018〕20号)《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19—2021)的通知》(汕濠府〔2019〕34号)等文件实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部署,围绕创新发展要求,充分发挥高新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政策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濠江区经济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力争到2025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7家,重新认定62家。

      (一)2022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重新认定18家。

      (二)2023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重新认定10家。

      (三)2024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重新认定13家。

      (四)2025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重新认定21家。

      三、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奖励条件

      本区范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并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注册主管部门为濠江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奖励办法

      (一)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奖励10万元(含市要求配套部分)。

      (二)企业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奖励5万元。

      (三)企业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并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给予3万元补助资金,第一、二项不能与第三项重复享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发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依靠科技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的自主意识,通过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加强调研摸底。要深入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调研,做好靠前服务,协助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切实做到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形成滚动发展、加快发展的态势。

      (四)加强培训指导。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重点、难点开展培训辅导,降低企业申报难度。组织做好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企业实地情况核实、个别企业申诉答辩等工作,切实帮助更多企业通过认定。

      (五)加强督促检查。加大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辅导力度,对摸查对象列表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表单,及时剔除或补充培育对象。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规律,引导培育对象做好研发机构建设、研发项目组织立项、知识产权挖掘申请、内部管理规范完善等基础工作,为今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条件。


    >>关于《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文稿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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