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文稿的政策解读
  • 2022-03-25 16:16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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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3月23日印发《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现就该方案有关制定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高新技术企业是产业发展的主力部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是促进企业提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2018年,我区出台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办法,激励引导区内企业对标高企标准,加大科研创新力度,规范内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连续正增长,至目前已达43家。

      当前,我市正大力推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并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仍需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牢。鉴于原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有效期已到,故须出台新的奖励方案,以期形成政策导向,鼓励企业争创高企,为“产业强区”工作增添动力。

      二、形成过程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19〕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关于印发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濠府办〔2018〕20号)《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19—2021)的通知》(汕濠府〔2019〕34号)实施的基础上,参照其他兄弟区县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询各街道、区财政局、教育局、税务局等有关单位意见后修改完善,由“广东执信律师事务所”出具合法性法律意见书;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方案中未设置排除、限制竞争条款。经五届十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制定了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企业达17家,重新认定62家。

      (二)明确了实施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限定了奖励条件。本区范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并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注册主管部门为濠江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规定了奖励标准。

      1.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奖励10万元。(含市要求配套部分)。

      2.企业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奖励5万元。

      3.企业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并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给予3万元补助,第一、二项不能与第三项重复享受。

      (五)提出了保障措施。包括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研摸底、加强宣传发动、加强培训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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