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传递希望 携手挽救生命”无偿献血活动将于6月24日举办
  • 2025-06-23 09:37
  •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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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涓滴之血汇聚生命力量,颗颗爱心点燃生命之光!为保障我市临床用血需求,守护更多病患的生命线,濠江区将于6月24日举办“献血传递希望 携手挽救生命”无偿献血活动。我们诚挚邀请18周岁到5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的爱心人士,加入到“红色力量”行动中来,用您的热血传递一份生命的暖意!

      活动时间2025624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

      活动地点为濠江区文化馆大门前(双泉公园隔壁)

      活动对象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居民群众

      注意事项 

      1.  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2. 献血前一周身体健康,无身体不适、服药等情况;

      3. 献血前一天保证睡眠6小时以上;

      4. 献血前一天及当天无饮酒;

      5. 献血前一餐清淡饮食,切勿空腹;

      6. 女性须避开月经期(月经期前后3天不能献血);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血站对公民每次采集血液量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8. 国家规定,献血必须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方可献血。

      无偿献血知识 

      参与无偿献血的市民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用血报销

      1.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2)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3)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2.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用血费用报销方式

      1. 汕头市中心血站办理

      2. 广东省内用血医院申请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已开通广东省医院用血直接减免用血费用信息系统)

      3. 跨省异地用血费用减免:可通过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在线办理

      三、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 献血者本人:个人身份证原件、用血费用清单原件、用血费用收费票据原件、献血者银行账户、医保结算清单。

      2. 献血者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献血者本人身份证原件、用血者身份证原件、用血费用清单原件、用血费用收费票据原件、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或签署《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承诺书》、献血者银行账户、医保结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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