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少玉带领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吴宏东参加活动。
检查组分别到河玉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区、丹樱生态园和东湖社区进行实地检查,现场了解河玉围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与保障粮食安全情况、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乡村旅游情况和东湖社区培育“百千万工程”典型社区、推进乡村建设等工作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收集代表意见建议。
吴宏东表示,今年是实施“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的关键一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要突出富民兴村,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要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方少玉对我区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上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近年来,区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强化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扎实推动我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同时,为更好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她指出,要深化法治理念,推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全面学习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切实将区委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广泛整合“人财物”等要素资源,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制定出台更多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人才培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要注重规划引领,打造和美乡村。完善乡村振兴相关规划,重视珠浦、东湖等传统村落保护,深入挖掘乡村文化,促进乡村文化振兴。要聚力产业振兴,促进经济发展。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做大做强农业产业链,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参与合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加强“两代表一委员”和广大群众的沟通联系,齐心推动乡村振兴建设。
广澳街道党工委、区农业农村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专项组牵头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