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发布敬告称,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通知,将暂缓执行《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日前,受国际燃气气源价格上涨影响,我市根据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对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但考虑到目前疫情不稳定、外部环境复杂严峻,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5月18日发布通知,暂缓执行5月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仍按:新用户每立方米4.26元,老用户每立方米3.66元。
●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仍按:新用户每立方米14.03元,老用户每立方米1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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