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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的部署,汕头市濠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将全面铺开。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搞好这次选举,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位选民要充分认识这次区人大代表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各位选民,濠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统一选举日为2016年9月26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区选举委员会决定,选民登记至2016年9月3日结束。因此,在2016年9月3日之前,请各位选民要积极主动配合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各选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区选民小组组织选民进行反复讨论、协商,并由选区选民选举工作小组在召集选民小组长和选民小组推荐的选民代表等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按照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投票选举区人大代表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以上,选举方为有效。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为了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自己参与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每位选民都应当积极参加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投票选举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的神圣一票。
各位选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希望每一位选民都能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投身到濠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致
汕头市濠江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