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会议精神,近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清明期间祭扫工作的临时紧急通知》,强调在市疫情防控指挥办未下发祭扫通知要求之前,各殡葬服务机构不得“一闭了之”,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要充分保障群众清明祭扫需求。
《通知》明确,以下7种人员不能进入祭扫服务场所参加现场祭扫活动: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2.21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人员;
3.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4.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人员;
5.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
6.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
7.处于闭环管理期间的高风险岗位人员。
《通知》要求,对进入祭扫服务场所人员,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三个百分百,即100%测温、100%健康码和行程卡亮码通行、100%佩戴口罩。同时《通知》强调要尽量优化服务,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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