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人注意!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即将划转至…
  • 2022-02-23 09:01
  • 来源: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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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21日,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汕头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划转公告》。据《公告》,经汕头市委编委批准,将设立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将于近期揭牌成立,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区(县)分局原承担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业务(以下简称“医保经办业务”)划转至市医保中心及各区(县)分中心负责。

    ▌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划转时间

      ●2022年2月26日起,市社保局及各区(县)分局停止受理各项医保经办业务。2022年3月7日起,市医保中心正式承接受理医保经办业务,各区(县)分中心同步受理属地医保经办业务。

      ●医保经办业务划转期间,受影响的相关业务受理和经办业务时段不计入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3月份暂停医保个账划拨,4月份起补拨3月份医保个账。

      ●2月26日至3月13日暂停受理职工医保中断补缴业务,3月15日起恢复业务办理。

      ●2月26日起,关闭汕头社保局网上办事大厅的生育保险相关服务。

    ▌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地址及时间

    市医保中心及各区(县)分中心对外业务
    受理窗口地址及时间

    微信截图_20220223090200.png

    ▌业务受理范围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区(县)分局原承担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业务。

    ▌启用公章

      根据工作需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2022年3月7日全面承接医保经办业务起,启用“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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