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中征缴期已经结束
但仍陆续有小伙伴表示
因各种原因错过了参保缴费
错过等一年!
这该怎么办?
于2021年9月出台的《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 “参保人已在我市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2年以上,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且停保时间不超过一个年度的,可办理中途参保,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居民医保费,自缴费到账当月起享受待遇”。 假如您2020年、2021年都在汕头参加居民医保,但错过了2022年度的参保缴费的,可办理中途参保,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让医保继续为您今年的健康平安保驾护航。 答: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下列居民可以在当年度或者办理相关手续的3个月内办理中途参保手续,缴纳剩余月份的保险费: ● 困难居民; ● 新入(迁入)本市户籍人员; ● 中途转入汕头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者当年度毕业的本市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 ● 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汕头市户籍人员; ● 本市户籍的退役士兵; ● 本市户籍刑满释放人员; ● 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 答:汕头户籍参保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 汕头市居住证持有人及符合条件的非汕头市户籍学龄前儿童由其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在辖区(街道)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 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缴费。
或许您还有机会中途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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