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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信息
@濠江人,符合条件就赶紧申领这笔资助资金~
2020-11-05 08:53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今日濠江新媒体
发布机构: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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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鼓励专利创新创造积极性,减轻专利申请人的经济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力促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有效提升,根据《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汕头市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就开展濠江区专利申请(授权)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制定工作方案,
请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及时查阅办理。
资助对象
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是在濠江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具有濠江区户籍或在濠江区工作且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个人。
资助范围及标准
资助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受理或者授权的专利项目。
(一)国内(包括港澳台)专利授权
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资助其从申请到授权过程中发生的官方费用。包括对申请资助时处于有效状态的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其获得授权之日起前3个年度年费;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资助其获得授权之日起前1个年度年费。
对获得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者台湾授权发明专利的,每项资助2,000元。
(二)国外专利授权
对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等专利授权的,每项发明专利给予不超过20,000元资助,每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资助;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授权的,每项发明专利给予不超过10,000元资助,每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资助。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多项发明创造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给予的资助累计不超过4项;同一专利授权项目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给予的资助累计不超过2项。
(三)PCT国际专利申请
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属企业申请的,每件资助10,000元;属个人申请的,每件资助5,000元。
资助申请应当自专利项目获得受理或者授权之日起1年内提出,逾期不予资助。已获得资助的专利项目,不再予以重复资助。同一项目有多名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的,第一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为申报主体。
资助资金申请方式
专利资助申请应当使用“汕头市专利申请授权项目资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stzscq.goetui.com/User/HtmlLogin.aspx)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濠江区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申请指南》。
承办单位:
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股
地址:
濠江区磊广路北侧西墩崩坑洋市场监督管理局204室
联系人:
杨文慧、林瑞君
电话:
87370328
电子邮件:
hjgssg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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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区专利申请(授权)资助资金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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