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及市残联《关于分配下达2023年社区康园网络经费的函》(汕残联函〔2023〕10号)分配方案,现下达2023年社区康园网络经费276万元,用于我市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及运转补助(详见附件1)。此款收入请列入2023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48)”科目,支出请列入“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根据《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省级社区康园中心运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残联〔2022〕20号),对全市70个已建成并正常运转的社区康园中心,市按每个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龙湖区外砂街道社区康园中心2023年运营补助由2021年下拨运营经费结转使用)。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市级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9其他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录入,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请各地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汕头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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