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2022-11-07 17:31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对大气环境质量有较大影响,虽然全面加大巡查力度,但我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仍时有发生,为更好全面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要求,特发出《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再次强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巩固我区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同时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形成过程

      1.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并在濠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2.根据收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审查稿)呈送区司法局进行法律审查。

      3.根据区司法局的法律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呈报区政府印发。

      三、主要内容

      指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呼吁群众响应号召,做到禁烧秸秆垃圾,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与宣传,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与督导。

      四、实施期限

      自2022年1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告》实施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负责解释。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