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提升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动能,提升基层政府经济实力,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补改投”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11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试点项目遴选,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额度
成功获批后,每个产业园试点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分两批拨付至县级财政,其中第一批先行拨付60%的资金,第二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付。
二、支持方向
省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全部采取“补改投”方式实施,围绕农产品加工(产地仓)发展短板,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产地仓)建设,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
三、建设周期
试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 年,自省财政厅下达省级财政资金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对象
省级财政资金“补改投”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项目总投资应不少于1.67亿元,总投资包括5000万元省级财政“补改投”资金。项目申报对象应由平台企业与合作对象组成,5000万元省级财政“补改投”资金采取增资扩股、优先股或合作发起设立项目企业等方式投入到具体项目。涉及资产购置或建设的,也可以采取注入资本金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实施。采取增资扩股、优先股或合作发起设立项目企业等方式投入的,可根据经确认的各方出资(含资产、技术等折价入股)情况合理确定5000万元省级财政“补改投”资金占股比例,“补改投”资金占被投企业的股份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30%,且不能为第一大股东。
(一)平台企业资格条件: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所属平台企业,具有一年以上投资及资产管理经验。
(二)合作对象资格条件(是指与平台企业合作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需要已从事该主导产业经营活动三年以上;具备与经营生产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资金、设备设施等资源要素条件;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5%;诚信守法经营,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主体填写《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补改投”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并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书、附件(包括营业执照、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建设用地证明、企业资质荣誉等)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报到我局农业和畜牧股(联系电话:87373623)。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补改投”现代农业产业园园试点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汕头市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