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濠自然资公〔2025〕100号
《汕头市濠江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虎头山隧道及其南延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落实方案》)已于2025年12月14日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落实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原因
为解决虎头山隧道及其南延工程区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等有关问题,优化完善城市交通空间要素保障,“以线带面”激活区域发展动能,因虎头山隧道及其南延工程(三期)项目部分用地不符合《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含濠江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根据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文的有关要求,编制《落实方案》,以落实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内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4.5047公顷,共14个落实地块,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4.2949公顷、落实地块9个;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0.2098公顷、落实地块5个。落实后,将原用地用海规划地类为耕地、陆地水域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公路用地,水工设施用地(非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的范围调整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规模落实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陆域)、自然保护地等相关区域,不涉及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本次落实地块共14个,其中5个位于城镇开边界外,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落实地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附件2:汕头市濠江区落实地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