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濠江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实效,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濠江区司法局河浦司法所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期,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各方,重点采取三项举措,妥善解决刑满释放人员陈某的衔接安置工作。
一是前期核查到位,实行无缝衔接。2021年5月,河浦司法所接到辖区陈某即将刑满释放,根据安置帮教平台上的基本情况,工作人员从派出所、居委会核实情况,得知63岁的陈某一直未婚,家中兄弟有的已过世,有的重病在家,无法接他回家,陈某原居住的房屋也已倒塌,因此,陈某释放后可以称得上是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在得知这些情况后,河浦司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行衔接,经多次做工作,陈某亲属仍不同意到监狱将其接回,司法所积极向监狱反映情况,最终协调由所在监狱民警直接专程将陈某送返回河浦司法所。
二是主动为民解担忧,解决住所难题。5月4日,陈某所在监狱民警按时将陈某送返到河浦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办理衔接相关手续后,一时之间亲属、居委也无法为其提供住所地,就在这时陈某记起其自幼被人收养,其养父为其在潮阳文光街道留有一间房屋,得知这一信息后,河浦司法所工作人员皆兴奋不已,连日来担忧的住所难题终于得以解决,工作人员随后将其送回潮阳区的住所。
三是部门协调联动,争取生活保障。由于陈某年龄已达63岁且自身也无工作技能,服刑期间其政府养老保障也被停止,接下来陈某的生活保障又是一大难题。河浦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陈某的情况,先带其到社保部门办理恢复农村社保养老保障手续,接着协调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为其争取和申办“五保户”及医疗保障,解决了陈某的基本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