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马滘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滘街道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负责本辖区党的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我街道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我街道设置党政办公室(监察室、统计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综合管理办公室(农林水务办公室)、城区事务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社会工作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和3个属下事业单位,分别是: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本单位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6人,年初实有人数:行政在职26人,事业在职22人,退休人员24人,遗属供养人员2人。
第二部分 马滘街道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167.5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文化建设资金、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经费、困难社区补助经费、社区一般人员工作补贴;支出预算929.01万元,比上年增加167.5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文化建设资金、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经费、困难社区补助经费、社区一般人员工作补贴。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7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5.31万元,比上年减少97.93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费。其中:人员经费515.93万元,公用经费24.4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4.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8.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8.8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2492.17万元,占资产总额84%。固定资产412.47万元,占资产总额14%。无形资产0元,占资产总额0%。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54.57万元;专用设备23.16万;通用设备119.8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4.89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11.31万元,处置报废汽车一辆32.1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賃、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