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融合教育,助推我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提案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特殊教育发展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汕头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工作,坚持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完善特殊教育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扎实做好残疾适龄儿童核实和入学安置工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市残联 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核实和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汕残联〔2022〕40号)的精神,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推送的残疾适龄儿童名单,压实社区和学校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辖区内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按其个人状况安排就近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近年来,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均达到100%。
(二)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情况
近年来,按照上级有关“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学校全部建设达标的资源教室”工作要求,我区加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投入,2022年,在达濠中学、珠浦第二小学、达濠第二中学、葛陈小学、河北小学、灯塔小学新建6个资源教室,资源教室数量较上一年增加50%;2023年我区在达濠第三中学、青篮小学、凤岗小学、埭头学校、华里小学新建5个资源教室。目前,我区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特殊教育学生的学校均配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配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兼任教师。
(三)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情况
2024年4月,我局印发《关于转发<汕头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学校要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每人次100元的交通补助,在各级下拨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中列支。要结合有关差旅费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发放送教教师的交通补助,保障送教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参加送教服务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时可给予适当倾斜。”等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学校送教上门工作机制,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区政府于2021年9月份批准设立濠江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利用现有原濠滨小学校舍进行改造,校舍总用地面积26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规划投入资金1000万元。目前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已完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手续,预计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9月竣工。建成后,可填补我区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空白。为做好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期间的缓冲、过渡工作,经区政府同意,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区特殊教育学校借用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第四层部分场地作为办学场所。
二、推进融合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2年7月5日区委编办批复设立汕头市濠江区特殊教育学校(筹),核定教职员编制5名,招聘的5名教师于2022年8月底前入职,但由于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尚未开办,5名教师均在普通学校支教,他们的特教教育工作经验尚不能信任融合教育工作,更谈不上到普通学校进行巡回指导工作。由于特殊教育工作经费不足,目前尚无法通过聘请特殊教育专业工作者开展融合教育工作。下一步,随着2024年秋季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开办,我们将根据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条件,适时开展融合教育试点工作。
您提出的有关融合教育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无法全面实施,我们将留作参考,并适时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