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冠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新型变色防伪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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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型变色防伪材料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冠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埭头村南湖台商投资区M1大楼 |
环评机构: |
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冠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濠江分公司拟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埭头村南湖台商投资区M1大楼投资建设新型变色防伪材料项目。建设场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 23°16'19.6",E 116°46'18.1"。项目四至为:北侧为厂房、东侧为废弃厂房、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厂房。项目总投资约为2000万元,租用厂房约12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2000m2。主要从事金葱粉、功能性聚酯薄膜等新型变色防伪材料的生产,年产金葱粉1600吨、功能性聚酯薄膜18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期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施工噪声、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油漆废气、建筑废物等。运营期环境污染因素有噪声、废气、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 采取措施: 1、施工期减震降噪、文明施工,对物料加以覆盖、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等处理后用于工地抑尘洒水及自然蒸发。 2、运营期项目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近期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一级标准,远期污水管网接通后,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后最终汇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濠江。 3、生产废气经处理达标引高排放,VOCs、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二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机械减震降噪。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进行清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