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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2754542113A/2023-0058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30
名称: 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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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浏览次数:-

各文化娱乐(餐饮)经营场所、建筑施工及噪声源单位:

  2023年高考、中考在即,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备考及考试环境,减少和防止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汕头市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31日至6月9日、6月19日至6月28日,在城区范围内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办理准许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抢修、抢险、应急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在高考、中考备考期间(5月31日至6月6日,6月19日至6月25日),学校和考生住宿地(居民区)周围直线3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室内装修作业、道路施工,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其他可能产生噪音污染的音响器材,禁止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卡拉OK和广场舞等娱乐活动。

  三、在高考、中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9日、6月26日至6月28日),各考点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室内装修作业、道路施工,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其他可能产生噪音污染的音响器材,禁止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卡拉OK和广场舞等娱乐活动。

  四、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社会公德,规范经营活动和行为,防止产生噪声等环境污染干扰邻里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

  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提前安排,落实责任,确保高考、中考工作顺利进行。我分局将联合有关单位对考场周边进行强化监督管理,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

  群众如发现存在本通知限制性规定的行为,可拨打电话87382058进行监督举报。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