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汕濠不动产用公告[2025]1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754-87884528
汕头市濠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9日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汕濠不动产用公告[2025]1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754-87884528
汕头市濠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