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电厂重件码头海域使用权转让的
公示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规定,华能汕头电厂重件码头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经我局批准,现予公告。
一、项目名称:华能汕头电厂重件码头
二、海域使用权人: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转让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用海位置:汕头市濠江区澳头后港海域
四、海域使用面积:1.1976公顷,其中码头的用海面积为0.3358公顷,港池的用海面积为0.8618公顷
五、用海方式:码头的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方式),港池的用海方式为围海用海(一级方式)中的港池、蓄水用海(二级方式)
六、海域使用期限:2024年3月6日至2048年11月23日
华能汕头电厂重件码头界址点坐标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