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12749991176G/2022-00198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2-05-27
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05-27

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5-27  浏览次数:-


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

公报

20225月)

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汕头市濠江区统计局


20189月,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汕头市濠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启动通过采用省统一生产的优于0.2米—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省级统一建设初始调查数据库以及省级统一开发调查举证软件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55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调查核查图斑22959全面查清了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的汕头市濠江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1734.86公顷(26022.90亩)。其中水田519.10公顷(7786.50亩),占全区耕地的29.92%;水浇地869.76公顷(13046.40亩),占全区耕地的50.14%;旱地346.00公顷(5190.00亩),占全区耕地的19.94%。滨海街道、河浦街道、礐石街道等3个街道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71.9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578.36公顷(23675.40亩),占全区耕地的90.9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5.12公顷(1876.80亩),占全区耕地的7.2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9.79公顷(446.85亩),占全区耕地的1.7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1公顷(21.15亩),占全区耕地的0.0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8公顷(2.70亩),占全区耕地的0.01%

(二)园地283.36公顷(4250.40亩)。其中果园228.04公顷(3420.60亩),占全区园地的80.48%;其他园地55.32公顷(829.80亩),占全区园地的19.52%。滨海街道、广澳街道、礐石街道等3个街道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区园地的72.2%

(三)林地5287.76公顷(79316.40亩)。其中乔木林地5041.38公顷(75620.70亩),占全区林地的95.34%;竹林地23.65公顷(354.75亩),占全区林地的0.45%;灌木林地174.04公顷(2610.60亩),占全区林地的3.29%;其他林地48.69公顷(730.35亩),占全区林地的0.92%。礐石街道、河浦街道、达濠街道等3个街道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70.99%

(四)草地489.45公顷(7341.75亩)。我区所有草地都为其他草地。滨海街道、礐石街道、广澳街道等3个街道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草地的72.75%

(五)湿地1486.55公顷(22298.2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8.32公顷(124.80亩),占全区湿地的0.56%;沿海滩涂1477.25公顷(22158.75亩),占全区湿地的99.37%;内陆滩涂0.98公顷(14.70亩),占全区湿地的0.07%。礐石街道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湿地的52.3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647.42公顷(69711.30亩)。其中,城市用地2401.71公顷(36025.65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1.68%;村庄用地1600.73公顷(24010.95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4.44%;采矿用地415.45公顷(6231.75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8.9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9.53公顷(3442.95亩),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94%。礐石街道、广澳街道等2个街道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6.72%

(七)交通运输用地926.59公顷(13898.85亩)。其中,公路用地627.40公顷(9411.00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67.71%;农村道路95.51公顷(1432.65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10.31%;港口码头用地202.44公顷(3036.60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21.85%;管道运输用地1.24公顷(18.60亩),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0.13%。礐石街道、广澳街道、滨海街道等3个街道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69.2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04.04公顷(33060.60亩)。其中,河流水面0.07公顷(1.05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足0.01%;水库水面123.98公顷(1859.70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63%;坑塘水面1850.12公顷(27751.80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83.94%;沟渠153.78公顷(2306.70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98%;水工建筑用地76.09公顷(1141.35亩),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45%。河浦街道、礐石街道等2个街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2.32%

(九)其他土地44.32公顷(664.80亩)。其中,设施农用地31.00公顷(465.00亩),占全区其他土地的69.95%;裸土地7.74公顷(116.10亩),占全区其他土地的17.46%;裸岩石砾地5.58公顷(83.70亩),占全区其他土地的12.59%。玉新街道、礐石街道、广澳街道等3个街道其他土地面积较大,占全区其他土地的61.15%

二、成果应用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按上级统一部署,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情况,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区、镇(街道)、村三级的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潜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特别是存量工业用地,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

(四)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