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水务局、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实施方案的通知》(汕自然资发〔2020〕4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濠江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简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登记发证任务,有效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结合濠江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汕头市濠江区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实施方案》,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3日
汕头市濠江区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