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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25847357559/2020-00028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9-03-25
名称: 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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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发布日期:2020-08-12  浏览次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机关政务(含电子政务)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督办、政务公开、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调研并起草综合性材料;组织答复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牵头编制本局年度财务计划;负责所承担的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省、市、区下拨的各项专项资金的计划、拨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协助抓好全系统企事业单位依法纳税工作。

(三)行政审批管理股。负责区级管理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交通工程的施工许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负责行政服务、政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的相关工作,负责本机关信息化、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事权、事项清理,提高服务效能工作。

(四)建筑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与设计管理股)。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建设监理、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标准的执行;牵头实施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负责大中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参与其选址、可行性研究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评价工作;负责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工程造价定额标准监督和实施。牵头行业的评优工作。指导建设人才教育和建筑职业技能开发,开展实施建筑科技人才培养和建筑施工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协调本行业本系统社会组织工作。负责贯彻村镇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村镇建设有关政策文件,拟定相关政策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推动全区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股(建筑节能管理股)。组织起草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制度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区管交通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劳务监理企业安全资质的审查,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施工工法的推广应用;依据国家工程设计的强制标准,负责施工图的审查管理;牵头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评优工作。

(六)综合管理股(人防股)。负责系统生产计划、综合统计工作,定期进行经济统计分析;制订城市燃气行业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燃气专项规划,负责区管道燃气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燃气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安全生产;负责修编区人防的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区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协助上级人防部门对本区内人防设施、防空警报维护管理和试鸣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海防管理和控制的日常工作,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海防管理经验。

(七)市政和交通规划建设股。负责贯彻交通、市政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发展计划,拟定相关政策、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牵头编制本局承担的市政年度建设任务计划;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城市建设方面的工作;指导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工作。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及参与协调公路、水路、物流业等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年度交通建设计划及行业统计编报工作;提出交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下达补助资金等有关专项资金计划;对交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负责运输站场规划及前期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及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地方公路养护管理,贯彻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防震减灾。

(八)交通运输管理股。负责研究起草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证照管理及各项申报审批事项审核;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交通工作;负责运输车辆的运力投放及线路的管理;负责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负责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管理及维修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车辆装备等级及维护管理。承办物流运输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节假日旅客运输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应急运力筹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水路运输的运价和收费实施监督;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协调港口及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铁路、航道、航标、救助、打捞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承担统计上报工作;汇总、编报交通行业安全统计报表。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九)房屋事务管理股。指导、协调、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发展工作,审核本区公职人员及居民购买房改房等福利性住房和享受住房货币补贴待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开发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省、市、区级财政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及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房产交易、租赁管理、备案;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款监管、商品房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审查核发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备案工作;负责房产销售、交易、销售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评估机构管理,物业企业管理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房产市场非法交易行为;承办本区范围内有关房产案件的行政应议工作。

负责旧城改造的筹划、组织、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编制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实施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及房屋征收过程中信访处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受理建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指导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的民主评议及纪律教育,承办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案件的审议,承担行政应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对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