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25847357559/2020-0002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9-03-25
名称: 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汕头市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0-08-12  浏览次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和海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区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及造价市场管理、住宅建设、房地产管理、建筑业(含装饰)、勘察设计咨询业、燃气安全管理等相关政策、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

(二)指导协调全区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发展、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款监管、商品房网签备案工作。

(三)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建筑企业、建筑制品、工程监理、燃气、房产开发企业、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的改革发展。

(四)负责区工程造价定额标准监督和实施。

(五)负责区级管理的房屋建筑、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许可。

(六)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七)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大中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测试、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建筑节能工作;负责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区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十三)拟订有关城市防空袭方案、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监管实施。

(十四)负责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铁路、航道、航标、救助、打捞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涉外运输、节假日旅客运输工作。

(十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收费公路和组织实施地方公路的建设及养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十六)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含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及各项审批(核)事项。

(十七)负责政府拨款的交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区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十八)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十九)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海防管理和控制的日常工作,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海防管理经验。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区旧城改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十一)指导建设人才工作。拟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人才教育和建筑职业技能开发,开展实施城乡建设的新型职业培育、建筑科技人才培养和建筑施工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公路中段珠浦住宅小区A栋

  邮政编码:51507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754-874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