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扩权赋能,切实做到依法、科学、稳妥下放职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街道实施的区级行政职权的公告》(汕濠府〔2024〕25号)的规定,现将汕头市濠江区卫生健康局调整由街道实施的区级行政职权事项公告如下:
上述五项委托事项,于2024年7月3日起由达濠街道办事处、礐石街道办事处、广澳街道办事处、马滘街道办事处、河浦街道办事处、玉新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实施。
特此公告
汕头市濠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