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指示精神,营造就业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更多劳动者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2024年度南山区对口帮扶濠江区专项经费(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安排方案》和《2024年度南山区对口帮扶濠江区专项经费(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项目、标准及申报流程》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濠江区优秀技能人才和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税收关系及住所地均在濠江区的企业,其劳动者除下列情况外,符合《2024年濠江区优秀技能人才评审标准》(附件1)或《2024年濠江区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审标准》(附件2),可由所在企业推荐参加相应的评选:
(一)2023年获评区优秀技能人才和优秀异地务工人员的个人不再参加优秀技能人才评审;
(二)近三年已在国家、省、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或同类评选)和2023年区优秀技能人才中获得表彰的个人不再参加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审。
二、组织领导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区总工会成立优秀技能人才和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选组(下称评选组),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材料接收、报送及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区共评选优秀技能人才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评选优秀异地务工人员10人,每人奖励5000元。
四、评选步骤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2024年濠江区优秀技能人才评审标准》(附件1)或《2024年濠江区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审标准》(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于2025年2月28日前送至评选组。
(二)审核
评选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参评对象有关情况并打分。根据参评对象的综合得分,综合行业和企业情况,由高到低推选出优秀技能人才和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名单。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的,评选组可指派工作人员到企业或相关单位核实。
(三)公示
对审核确定的优秀技能人才和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名单,统一在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由评委会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核查意见。
(四)表彰和奖金
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南山区对口帮扶濠江区专项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分别颁发“濠江区优秀技能人才”和“濠江区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奖金拨付时申报企业要提供《2024年濠江区获评优秀人才在职证明》(附表3)
五、其他事项
(一)评选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优秀技能人才和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选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各自工作渠道进行宣传和动员,积极发动企业和劳动者参加评选活动,营造全社会构建就业良好氛围和和谐劳动关系。
(二)参加评选活动的企业和劳动者应如实申报,否则取消本次评选资格;对存在严重弄虚作假情节的,两年之内不得参评。
(三)拨付奖金时,获选人才需还在濠江企业就业,否则视为放弃奖金。
附件:附件1:2024年濠江区优秀技能人才评审标准.docx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