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濠江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2582936262L/2022-0005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濠江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2-06-23
名称: 关于征集濠江区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问题线索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2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征集濠江区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23  浏览次数:-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严厉打击以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名义侵害群众利益的乱培训、乱评价、乱收费行为,保障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规范运行,进一步推进技术技能类人才培养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从即日起至6月30日,濠江区人社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濠江区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范围

(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字样;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厅(局)”和以“不限年龄”“不限专业”“无门槛”“包过”“积分入学”“积分入户”“评职称”“高补贴”“高收入”“权威证书”“官方认证”等噱头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虚假宣传。

(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招生培训;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招生培训;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骗取(套取)财政补贴等。

(四)不按规范样式印制或填写有关证书等情况。不按规范样式印制或填写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在上述证书上增加“×××联盟”“就业凭证”“录用依据”等字样。

(五)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以“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建设/评价)中心”名义进行企业登记或其经营范围含“技术技能类资格证书培训考试发证”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和涉嫌欺骗欺诈等。

(六)涉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损害群众利益和政府部门形象的其他问题。

二、受理线索方式

(一)受理电话:0754-87380736;

(二)受理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单位:汕头市濠江区人社局培训股;

(四)受理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人社局3楼。

附件:濠江区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问题线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