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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涉及秘密内容和依法依规未准予公开的信息内容外,由本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查阅信息情况,本机关编制了《濠江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要内容:

1民政局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分工。

2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人员编制规定。

3、民政局行政许可等办事指南。

4、民政局工作报告。

5、年度财政预决算。

6、民政局工作动态

7、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获取渠道

(一)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还通过公布栏、听证会、论证会等辅助方式和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获得政府信息。

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濠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2)提供资料: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可能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文号、发布时间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途径

本机关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申请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对申请的要件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补充信息后重新受理,对申请内容属不予公开的,委婉回复申请人。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立即办理;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以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濠江区府前路4号 濠江区民政局

邮政编码:515071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工作日)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濠江区府前路4号 濠江区民政局

邮政编码:515041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工作日)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