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提高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的认识,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部门职责,涉及民政领域的清单事项如下: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 序号 | 禁止措施 | 设立依据 | 中央主管部门 |
| (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131 | 禁止除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私自收留抚养孤儿、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生活无着落的儿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 民政部 |
| 132 | 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封建迷信的殡葬设备、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 《殡葬管理条例》 | 民政部 |
| (十三)教育 | |||
| 140 | 禁止社会资本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民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