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牵头开展《办法》的制定工作。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濠江区府前路4号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邮政编码:515000)。
二、电子邮件:sthjmzj@163.com。
三、联系电话:0754-87366280。
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
濠江区骨灰生态葬补贴领取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汕头市殡葬管理条例》《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等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切实引导群众转变丧葬观念,推行绿色生态安葬,优化殡葬服务,激励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海葬等生态葬活动,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骨灰生态葬的补贴对象,是指逝者生前为濠江区户籍居民,且自愿参加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的骨灰海葬、树葬、花葬(不保留骨灰)等生态安葬方式的亲属或委托办理人。
二、补贴标准
按每具骨灰补贴1000元的标准发放。
三、补贴申领
申请人应为逝者生前意愿的受托人或逝者近亲属(原则上应为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逝者无配偶、父母、子女的,可以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申请)。
四、申请材料
(一)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逝者生前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逝者骨灰生态安葬的有关凭证;
(五)濠江区骨灰生态葬补贴申领表;
(六)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证委托书、法定监护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请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五、补贴领取
逝者骨灰完成生态葬后,逝者亲属(或委托办理人)向濠江区民政局提交补贴申请,经濠江区民政局同意审核后,通过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发放补贴资金。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审核期内告知申请人。
六、实施时间
(一)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二)本办法由濠江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濠江区骨灰生态葬补贴申领表
濠江区骨灰生态葬补贴申领表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区民政局、街道、社区居委会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