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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
2017-04-28
2017年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7-04-28

2017年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4-28  浏览次数:-

 

 

 

 

汕头市濠江区民政部门2017年

预算公开

 

 

 

 

○一七年

 

 

 

目录

 

第一部分 民政部门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民政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

二、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民政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8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民政部门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管理;承担上级委托管理的社会团体和社团基金会的管理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拥军优属和烈士报批、褒扬、评定工作。

(五)负责军队复员和转业志愿兵、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城乡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分配、管理和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特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七)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居(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社区建设协调工作。

(八)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按规定审核和审批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类图(册)审核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街道、居(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街道行政管辖范围界线变更以及办事处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县、市)级和街道行政管辖范围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国内婚姻介绍机构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殡葬改革和指导殡葬事业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社会福利工作,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服务工作;负责孤寡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人员情况

濠江区民政局人员行政编制13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1名,实有在职人员16名,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1名,后勤服务人员5名退休人员7名。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实有事业编制人员3名。

 

(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区福利中心基本情况

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濠江区福利中心是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社会福利机构,正股级,公益一类。工作职能是为解决区内农村五保、城镇双定、“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和区内、外自费托养人员提供生活照料的福利事业单位。

2. 人员情况

汕头市濠江区福利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人,配备正、副股长2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借用在民政局3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民政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 民政局机关  捐收站  福利中心    3   家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民政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857.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1318.09  万元,原因是各项民政项目有所提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57.42万元(预算拨款7857.42万元,非税拨款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1318.09  万元,原因是各项民政项目有所提标;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7879.4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1340.09  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加,各项民政对象提标。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879.42万元(预算拨款7879.42万元,非税拨款 4.98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0 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 263.01 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 2803.60 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数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5 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5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5 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已拍卖一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1.5万元,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节约开支  

(二)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3.01万元 ,比2016年减少70.24万元,降低21.08%。主要原因是:  经费精减,节约开支    

(三)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各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它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无需购置车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主要民生项目包括:无民生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 重点支出项目包括: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正常自用开支,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政府采购费用

 

 

第四部分 民政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