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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8版)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8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有关教育相关业务办事流程及指南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有关本区教育工作情况实时动态信息及图片  

(五)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区教育系统部门年度决算基本情况说明、预算、决算公开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总结等  

(七)其他  

本区教育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 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濠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aojiang.gov.cn/sthjjyj/gkmlpt/index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本机关在濠江区府前中路濠江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 .本机关在濠江区府前中路濠江教育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 5 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濠江区府前中路濠江教育局2楼)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      

汕头市府前中路      

邮政编码:      

515071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4-87380248      

传 真:      

0754-87363037      

电子信箱:      

hjqjyjbgs@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咨询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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