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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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2020-08-11
濠江区教育局机构职能
2020-08-11

濠江区教育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0-08-11  浏览次数:-

  办公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中路  邮政编码:51507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7380248(局办公室)

  网址:http://www.haojiang.gov.cn/sthjjyj/gkmlpt/index

  一、主要职责

  (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教育局指导下,管理全区的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含中专、进修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教育。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和执行全区教育发展计划,加强对全区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管理。

  (三)抓好我区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抓好行政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不断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

  (四)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督促属下学校认真执行国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五)通过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总结经验,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置7个股(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审计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及社团管理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基层组织的党群、妇女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和外事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综治和维稳工作;承担和协调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中小学教材发行工作;监督检查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局的决定的情况;负责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督;负责指导和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

  联系方式:0754—87380248

  (二)人事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承担局机关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承办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区中小学教职员工的考核工作;管理和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新教师招聘和教师调配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中小学(幼儿园)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做好局机关和中小学(幼儿园)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的工会工作。

  联系方式:0754—87374617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规划并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和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的工作;按分管范围负责各类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年度统计、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分管范围的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及教育收费;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基金建设、校舍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产管理以及区教育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754—87370566

  (四)教育股(幼教、行政审批股)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综合管理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教育事业计划、校历编制;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及基础教育阶段毕业证书验发工作;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社会力量办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助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负责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754—87361767

  (五)德育股

  管理指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校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指导、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教育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学校的综合治理、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负责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和指导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管理和指导中小学的团队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团委工作和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创文创建工作(兼)。

  联系方式:0754—87363136

  (六)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中小学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中小学的教育评估、达标验收和等级评估工作;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评估验收工作;负责改造薄弱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负责教育普法、执法、法律研究工作。

  联系方式:0754—87381323

  (七)体育卫生与艺术股

  指导全区各中小学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性体育竞赛和艺术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体育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组织学生参加军事训练;承担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研究和学科教学业务的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动群体性体育、艺术和保健活动的开展。

  联系方式:0754—87378248

  三、直属行政机构

  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方针和规定;处理区招生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主持考试、招生和考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