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经信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外及局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行政事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接待及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系统的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系统的工、青、妇工作。负责抓好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综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普法、人民调解、计划生育工作;研究拟订直属企业改革发展方案;指导和协调直属企业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扭亏增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对直属企业的资产、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直属企业的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和厂(场)务公开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编制、劳资、社保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离岗退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系统的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
(三)政策法规股(经济运行股)
起草重要报告;负责组织拟定局职权范围内政策法规文件;负责综合性汇报材料及年度工作总结,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负责编写濠江经信简报工作。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拟定并落实经济发展措施;负责经济信息统计汇总工作;研究提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对外宣传、分析和发布有关经济信息。
(四)工业发展股(中小企业股)
负责工业产业政策实施;指导行业结构调整,拟定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和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行业管理;负责国防科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参与工业企业的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发展产业集群工作;协调全区名牌战略工作;指导工业行业商会(协会)工作。负责协调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中小企业(含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研究拟定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负责工业经济信息统计分析;负责乡镇企业登记备案、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
(五)节能和循环经济股
指导推动本地区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工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负责编制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规划。组织企业申报实施各类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扶持项目;办理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减免税申请;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依法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核准;宏观指导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技术信息收集工作,汇总、分析技术改造投资和技术创新情况。负责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区电、煤、油的调控、配置方案。对电力工业实施行业管理;推动和指导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承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初审。依法审核煤、油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并依法对成品油、煤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六)外资企业管理股(加工贸易股、口岸股)
拟定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编制境外招商计划和招商目录,指导和协调境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参与组织境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企业利用外资;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审核或核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负责管理加工贸易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发展加工贸易的有关措施;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负责利用外资统计工作;负责进出口业务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外资企业和加工贸易信息情况的收集和储存工作。
负责辖区内海运口岸及港澳货运车辆货物检查场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陆运、海运口岸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的改革;办理外国籍(含港澳籍)船舶进出我区非开放水域作业、运输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承接港澳籍船舶修理业务的审核;组织、指导口岸单位开展共建精神文明口岸活动,对口岸建设资金和补助资金提出分配使用意见。
(七)贸易管理股
负责对盐业流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市场规划和建设指导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状况并组织调控;制订流通业的行为规范、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入规则,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商品流通、住宿业的协调发展;参与流通业的招商引资活动。对商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负责批零和餐饮统计工作,指导流通企业商标、品牌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国家规定特种、专卖商品的经营并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对拍卖、典当、实物租赁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牲畜屠宰行业的规划和区内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的申报、无害化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淡季、重大节日、军队、抗灾救灾及发生突发事件时市场重要生活资料和物资的供应;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的初审和管理工作,引导鼓励企业申报自营进出口权;负责辖区内商业经营布点规划。负责商业领域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拟定全区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推广各种新型贸易方式;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负责组织经济协作与交流工作, 指导和组织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协办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等;指导和组织本区会展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税收、信贷、价格、保险等政策,协助上级对口部门参与外经贸出口退税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对外贸易和商贸流通指标的统计、经贸信息情况的收集和储存工作;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产业损害的调查;承担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协助企业申报扶持外贸出口的各项专项资金。
(八)科技发展股(地震股)
负责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和实施;组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管理监督科技三项经费;负责协调全区创新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和管理;负责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企业大型研究院的组织和申报、专业镇申报和管理;负责自主创新型企业及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及管理;负责组织国家、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申请、实施和管理;负责民营科技企业及民营机构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技术市场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项目鉴定、登记和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负责组织各级科技奖申报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装备动员工作。
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地震监测工作;加强地震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开展防震技术评估工作。
(九)信息化和知识产权股(科协工作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和协调区内部门信息传输网络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全区通信与信息安全;引导和扶植软件与系统集成业和信息资源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有关行业结构调整;推进有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科研开发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指导信息技术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协助各单位推进国家、省和市(区)的重点信息化工程;组织信息化工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根据我区产业结构特色,制订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归口协调、管理邮电、通信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做好专利统计工作。管理指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承担区科协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交通运输股
负责研究起草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证照管理及各项申报审批事项审核;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交通工作;负责运输车辆的运力投放及线路的管理;负责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负责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的经营许可管理及维修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车辆装备等级及维护管理。承办物流运输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节假日旅客运输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应急运力筹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水路运输的运价和收费实施监督;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协调港口及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铁路、航道、航标、救助、打捞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交通规划建设股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及参与协调公路、水路、物流业等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年度交通建设计划及行业统计编报工作;提出交通专项资金安排建议,下达补助资金等有关专项资金计划;对交通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负责运输站场规划及前期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及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管交通建设项目基建程序和招标投标、工程质量、造价、定额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养护管理;贯彻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防震减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承担统计上报工作;汇总、编报交通行业安全统计报表。
2、属下事业单位有交通运输管理所、科工贸信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市场物业管理站,其中:交通运输管理所、科工贸信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局合署办公,市场物业管理站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
二、人员编制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股长(主任)11名,副股长(副主任)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事业编制14名。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经济和信息化局(含下属单位)收入预算207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6.86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0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经济和信息化局(含下属单位)支出预算1023.1万元,其中:预算拨款1023.1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576.11万元,占总支出的56.31%,比上年增加125.23万元,增长27.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30.99万元,占总支出的42.13%。主要项目支出有:区级科技三项经费300万元,区级节能专项资金28万元,2013年第一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企业技术研究与升级改造项目资金15万元,区对外加工装配公司房产贷款债务25.5万元,科普经费1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2015年,经济和信息化局(含下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5万元,比上年增加0.8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办公业务较多和各股室公务接待较多相应增加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占72.73%,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出办公业务较多相应增加预算; 公务接待费1.5万元,占9%,比上年增加0.5万元,由于各股室公务接待有所增加相应增加预算。
濠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