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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127545274824/2020-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1-09
名称: 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2019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因原网站关停,2020年2月7日转至本网站。 发布日期: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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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2019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7  浏览次数:-


    2019年,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始终坚持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来落实法治濠江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本单位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促进财政收入收到位

2019年,区财政工作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围绕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找准新形势下发展定位,着力强化逆周期调节,深化改革发展,优化监督管理,不断推动形成积极财政“施到位”、财政收入“收到位”、重大风险“防到位”、财政支出“保到位”、管理水平有提升的“四个到位,一个提升”新局面,全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在经济下行持续加压的情况下,区财政局精准把握新时期新形势财政促进发展的新定位,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方面,坚持拓宽税源,对重点领域涉及的税收通盘考虑,凝聚合力共享出让土地信息、楼盘网签信息、股权转让信息、用电信息,将税源摸底由管理开始环节迁移到企业运营环节,确保各项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1-12月份全区税收收入实现48017万元,同比下降6.99%;另一方面,克服减税降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来源萎缩、一次性非税收入大幅减少等困难,1-12月份全区非税收入实现19396万元,同比增长24.43%,有效减缓财政收入压力。

(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有关减税降费政策,着力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好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措施有:一是上传下达,及时会同区相关部门将上级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文件转发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执行;二是查调结合,全面清理规范收费政策,定期开展收费项目清理工作,通过非税系统对各单位涉及取消、减征、免征和缓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变动及时调整。三是以票管费,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停发涉及取消、停征、免征收费项目财政票据,并对以往领购的财政票据进行核销缴库;四是依法征收,依据目录清单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五是加强保障,梳理了解有关执收单位免征收费后存在的经费缺口,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确保相关单位减费政策实施后有序运转。

(三)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围绕“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的改革核心,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深化濠江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理顺和重构预算管理机制,明晰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和监督定位,强化业务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职责,赋予业务主管部门更大的项目审批权限,推进项目库建设,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提升预算编制执行效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环节,强化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和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实现跨部门、跨领域涉农资金整合。三是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健全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制度机制,组建全面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小组,出台《濠江区区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实施方案》,将支付环节的改革延伸到单位的预算执行环节,实现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监管,有效掌握、分析预算执行信息,有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三)全面推行财政行政审批改革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1项,主要是“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该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全程实行网上办理,并按照要求将承诺办理期限为原10天压减为5天,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优流程、减材料、提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关于组织区级部门开展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工作的通知》(汕濠政数函【2019】20号)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完成“十统一”目录事项标准化工作,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名称、材料、流程、时限等要求,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同步做好减办理时间、减提交材料、减到办事现场次数等工作,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改革。

(四)落实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和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我局认真对照本单位 “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11类事项,更新完善机构改革期间划转的职能,完成对金融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13个事项的划转,其中包含了其他行政权力11项,行政检查2项。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将梳理后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透明公开,实行非税收入目录清单管理,对照国家、省、市有关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区有关收费政策依据,编制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征收,依据目录清单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确保实现“目录清单之外无收费”,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乱涨价行为。

(五)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为规范我区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我局根据上级出台的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后,将市财政局修订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转发给区直各单位,逐步规范区各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为落实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2019年,区财政共拨付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等项目资金231.07万元,其中本级资金126.7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经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调解经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区级配套经费等;上级资金104.32万元,主要是人民调解专项资金、法律援助及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资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上级配套资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专项经费。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营造宜居宜商宜创的法治化制度环境,我局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订了《濠江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汕濠法函【2019】2号),从审查范围、职责、标准及流程方面进行了明确,以健全内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促进财政依法行政。

2、服务实体经济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着力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汕头经济发展形势和企业上市相关政策,经区政府同意,我局出台《汕头市濠江区关于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以促进汕头濠江区实体经济发展为目的,将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我区实体经济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二是积极促进政银企合作,推进我区与交通银行汕头分行、广东华兴银行汕头分行、农业银行汕头分行、工商银行汕头分行合作设立总额超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目,切实解决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临港经济区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鼓励银信机构通过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区域内中小微企业推介网络融资产品,为企业及企业主办理“税易通”、“经营快贷”、“简易贷”、小微快贷、房押快贷、风险补偿金贷款业务和评分卡业务等业务,探索对小微企业客户不收取财务顾问费及抵押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把普惠金融做到实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审查、备案各个环节,做到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定程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对外发布施行。2019年,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汕头市濠江区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实施办法》均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制订。

(二)、及时清理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根据财政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废止情况,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校对,提出废改立情况以适应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的需要。 2019年我局对《汕头市濠江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汕头市濠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切实保证制度的合法有效。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全面规范财政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濠江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汕濠财〔2018〕54号),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二是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濠江区财政局系列局内制度》(汕濠财【2017】162号)中的关于《濠江区财政局会议(学习)制度》的规定,对拟出台的事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规范和监督决策行为,实现党组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继续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与执信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在应对行政复议、签订相关合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和制订规范性文件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今年我局发出征求律师出具律师意见函3份,收到律师意见函一共是3份。

四、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规范执法人员的资格。为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合法化,对原来已经过期的执法证进行补充,特别组织了有执法职能科室的人员学习并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申领执法证。经过努力,参加考试的9人全部通过;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们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公示责任制,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定《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行政执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服务性作用,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汕濠财函[2019]404号),做好行政执法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我局建立健全财政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对按规定需进行公开的信息,责成相关股室相关人员及时做好公开,对需上网和对外发布的公开信息,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统一对外发布,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规定,我们对经区政府人大部门批复后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方便社会监督,通过公开进一步促进财政改革,促进财税政策落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促进政府效能提高。

六、强化对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

完善各项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确保财政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按照《濠江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濠江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关于印发濠江区财政局系列局内制度》等相关制度管人办事,切实把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廉洁理财。

(二)主动接受党内、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

一是按时按质办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建议提案。把办好区人大议案建议和区政协提案作为改进财政工作、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求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本级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人大的审议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审计工作,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资料等,对于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意见认真落实,逐一整改。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是高度重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6月25日,我局接到市委网信办转来的舆情信息1宗,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联系区相关部门协调摸查核实后将线索转报区扫黑办,区公安分局抓获涉黑非法高利贷涉案人员13名。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矛盾治理。围绕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制订印发了《汕头市濠江区2019年涉众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金融风险隐患常态性排查机制,落实明确各部门职能,健全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清查掌握区域内各涉众金融领域风险隐患点和源头,及时汇总上报台账和报告等信息,有效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产生。

八、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责任。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建立普法责任制度,通过普法责任清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推进形成全体财政干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主动普法的新局面。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办[2018]13号)、《2019年濠江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汕濠普办[2019]6号)的精神,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们制定了《2019年濠江区财政局学法用法学习计划》、《关于制定2019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CZ20190046)。财政部门肩负着对财税法律法规普法的重要职责,我们结合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明确本部门的普法任务,分工负责落实普法内容,各股室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在日常工作与培训中宣传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将普法宣传融入到工作过程中,把“谁执法谁普法”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是通过LED、微信、Q群等宣传教育载体宣传渠道,普及财政政策法规。联合区税务局,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办税服务厅、户外大型广告等多种宣传渠道,多维度进行减税降费政策学习宣传。建立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对纳税人提出的诉求和意见进行记录,并快速上报、讨论,及时对相关内容做出反馈;畅通投诉反馈渠道,设置办税服务厅投诉专席、减税降费举报箱,对外公布服务和举报热线,完善投诉反映和处理机制。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减税降费情况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减税降费效果。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4月11日下午,财政局组织学法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领大家学习《国家安全法》;在12.4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财政局举行了学习宪法活动。通过学习,大家表示,把学法、用法体现到本职工作当中去,用实际行动践行宪法权威,服务于濠江财政工作。

三是开展“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会计股、金融债务股、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农业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财政业务,举行了多场业务培训,并宣传财政政策法规。我局还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切实抓好财政普法工作,提高了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九、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党组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主要以宪法和党内法规为主。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用法,全局在编干部职工必须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将考试成绩纳入个人本年度考核范围。

(二)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培训力度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本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除了要求参加全区的业务培训之外,还不时在局务会议之余进行培训,以及股室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2、积极开展全区财会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区及街道社区财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对新政府会计制度及实操、涉农政策等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单位会计核算,准确反映政府运行成本,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今年我局共举办了5场培训。培训人员从区直单位的财会人员到街道代理记账会计、涉农社区及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居务监督委员会财务骨干。

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以《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的意见》(汕濠普办【2016】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意见》(汕濠普办【2016】2号)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引。以第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普法工作联动机制。

濠江区财政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