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濠江区招考新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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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汕头市教育局、人事局《关于二OO八年中心城区在师范类大专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中录用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08]52号)和汕濠府办[2008]57号文的精神,今年公开招考新教师45名。招考工作实行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由区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制定2008年濠江区招考新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2006、2007、2008年原濠江户口的濠江区生源且现户口在濠江(户口在原就读院校的考生除外)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和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现已取得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连续在濠江区代课满8年以上(2000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代课教师。
  (二)招考对象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学习成绩优良,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和计划生育政策。

   二、招考科目和人数
  1、招考科目: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小学英语三个学科。考生可以自愿选择招考科目。
  2、招考人数:本次招考录取新教师45名,其中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和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40名、代课教师5名。
各学科的录用人数按比例录取。招考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和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与招考代课教师统一考试,分开录取。
  代课教师招考按不低于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和录取人数比例开考。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教师数与录取的代课教师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按开考比例重新调整录用人数。

   三、报考方法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4日起至7月9日止(双休日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濠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办公大楼四楼)
  3、区教育局和人事局各派员接受考生报名。
  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和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交的有关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8年的毕业生可提交毕业成绩表原件)。
  (5)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代课教师报名时应提交的有关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和在我区任代课教师连续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4、按照规定的招考对象和招考条件审核后,考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和人事局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对报考人员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名单将在各有关学校及濠江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接受各方面监督,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5、报考费用:参照汕价费一函[2004]14号文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报考费100元。

   五、考试与录用
  (一)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均必须参加区教育局和人事局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1、考试时间:2008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在网上公布)。
  2、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说课。三项考试的单项分数分别为:笔试30分、面试20分、说课50分。综合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法》的基本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赋予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的法律制度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考试方法:笔试、面试和说课由区教育局和人事局统一组织,制订严密的实施细则,区纪委派员全程现场监督。
  4、考试地点:达濠华侨中学
  (二)录用: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的考生,根据笔试、面试和说课的综合分数,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三个招考学科,按招考计划择优录取,确定招聘名单。代课教师的考生不分招考学科,根据笔试、面试和说课的综合分数,按招考计划择优录取,确定招聘名单。
  录用的考生,属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的招聘名单报市人事局、教育局审批;属代课教师的由所在学校填写《濠江区聘用制教师审批表》,加具意见后送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事局审批,在区内享受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经录用为教师的,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
  综合分数入围的考生,必须提交大专或本科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新教师的工作安排
  今年录用的新教师全部分配到达濠街道以外(不含中心小学新设初中部)的基层中小学工作,特别是要对教师严重缺编的原河浦片区倾斜,安排到各中小学工作的教师,原则在所在学校工作三年后才可交流。
  考生报名时必须与教育局签订到达濠街道以外(不含中心小学新设初中部)基层中小学工作的协议书。

   七、招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考工作的公正性。招考新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这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招考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少玲(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军辉(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陈舜波(区纪委常委)、黄树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李如涛(区教育局局长)、林明忠(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林卫群(区编委办主任)、蔡宏璋(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明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卫群、蔡宏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在区人事局、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
  (二)严格管理,接受监督。本次招考全程实施封闭式管理,全部考生和担任本次考试的评委及有关人员进入考场后,所有通讯工具上缴考务办公室,一律中断与外界联系。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本次招考实行阳光作业,招考文件和考试结果可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 www.haojiang.gov.cn,http:// www.hjrc.net,也可到区教育局二楼公示栏查看。

  本次招考全程接受有关各方面的监督,面试和说课当场公布,当天考试,当天公布考试总成绩,并确定招聘名单。举报信箱设在区教育局楼下,举报电话为:0754—87397768(区纪委)、0754—87375501(区人事局)、0754—87381586(区教育局)。

 

汕头市濠江区人事局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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