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汕头市濠江区信鸽协会”社会团体符合法人条件,业经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核准登记,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证号列汕濠社证字第025号,现予公告。
特此公告
汕头市濠江区民政局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