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濠江区202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的通知
  • 2021-03-30 17:20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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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濠江区202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保障办(区住建局)反映。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7日


    濠江区202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为促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如下:

      一、住房保障工作计划。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落实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原则:

      (一)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计划新增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对象50户;

      (二)落实应保尽保工作。发放登记在册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327户;

      (三)根据《关于开展“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保障服务行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20〕3号)精神和我区发展人才队伍的需求,通过购买、租赁、补贴等形式实施解决“青年安居”“高层次人才”保障性住房;

      (四)多渠道筹建房源。一是落实完成12.6亩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选址及用地手续;二是通过“三旧”改造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增加保障房供应。

      二、住房保障资金计划。建立住房保障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渠道

      1.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贴住房保障资金。

      2.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10%比例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计提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

      4.其他财政性资金。

      (二)住房保障投资计划。202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预计资金投入约567.32万元,其中:

      1.发放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预计资金约268.56万元。

      2.教师公寓、海马池、金碧湾公租房物业管理费约60万元。

      3.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租金约123.76万元。

      4.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预计资金20万元。

      5.公租房修缮费用95万元。

      6.“青年安居”“高层次人才”保障性住房费用视工作进展情况另行申报。

      三、住房保障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区住房保障办要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实施好濠江区202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区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人社、扶贫办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各司其职,全力共同推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

      (二)制定准入标准。要完善制订公布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标准,根据住房保障工作政策要求,结合濠江区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制定、制订公布2021年度各类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

    (三)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意见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用地指标、建设资金和税费等方面优惠政策,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种税费减免政策,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同时要加强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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