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公告
  • 2019-08-29 15:48
  •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汕头经济特区青云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

    经查:汕头经济特区青云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名单见附件)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公示企业年报,近三年未正常纳税,且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我局通过实地核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上述企业已不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其行为已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违法事实。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局于2019625日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拟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公告,依法履行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程序,告知当事人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汕头经济特区青云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未主张上述法定权利。

    现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77家吊销企业名单

    附件:77家吊销企业名单

    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8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