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 2016-08-12 18:19
  •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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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做好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工作质量,督促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东省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财监[2016]3号)的要求,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华润水泥(汕头)有限公司

    2、濠江区玉新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会计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内容包括被查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以及近两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三、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至2016年8月18日止。

    联系人:陈同志

    电话: 87368213 ,邮箱:sthjczjkj@126.com

     

    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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