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濠江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报批稿)的批复
  • 2020-10-14 17:22
  •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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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水务局、市生态环境濠江分局:

      《关于报请审批〈汕头市濠江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报批稿)的请示》(汕濠农农水〔2020〕30号)收悉。业经四届128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汕头市濠江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研究解决好《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向区政府报告。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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