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区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 2015-12-11 00:00
  •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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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粤委办〔2015〕31号)要求,区政府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经审核论证,形成《濠江区人民政府部门职能调整目录》,对区人社局、民政局、执法安监局等8个部门共17项行政职权作出调整,现予公布实施(详见附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落实后续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要狠抓落实,一律不得再行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后,区政府相关部门要相应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编办反映。

     

    附件:濠江区人民政府部门职能调整目录 (点击下载)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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