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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青云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
按照原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要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汕头经济特区青云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95户企业(详见附表)已连续两年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企业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涉嫌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我局将对你企业上述行为开展调查,对符合吊销情形的企业我局将按相关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吊销。请你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接受相关调查。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路口对面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4-87368315.
特此公告。
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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