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市驻濠江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濠江区强化服务企业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工信局反映。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办公室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汕头市濠江区强化服务企业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及区委四届十七次全会精神,实施产业强区,振兴实体经济,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工作,提高服务企业质量,为我区产业发展壮大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和发展动力,推动濠江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为主攻方向,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产业强区理念,结合优化产业布局、大招商强引资、壮大镇域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四大抓手工作,全面强化服务企业工作,鼓励领导干部深入企业沟通交流,用心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24小时的“保姆式”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思想,持续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优化政府服务职能,科学制定和及时调整各类政策,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宽松环境,帮助企业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压力,鼓励干部队伍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拓宽联系、服务企业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到位、高效的政务服务,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全区经济持续稳步向前。
三、服务对象
在濠江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商贸业、物流业、文旅等企业。
四、工作机制
(一)实行“挂钩联系制”。实行区四套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制定《汕头市濠江区四套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企业名单》,由区领导对区规上企业进行挂钩联系,企业属地街道主要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挂钩联系三人小组”,负责挂钩联系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具体问题。各挂钩区领导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企业走访活动,面对面听取企业对政府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和诉求,同时积极向企业宣讲各级有关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推荐企业申报各级各项扶持项目或资金等。规下企业由各街道负责服务联系。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企业办事人员来访时,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对企业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或合理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其办事部门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避免办事人员“办事无门”、“多次登门”的尴尬。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企业来访事由,负责引导其到相应部门,让来访的办事人员方便、快捷地找准该事项的负责人并及时办事。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部门、各街道要对企业来访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并建立台账。
(三)实行“诉求直通制”。继续发挥区服务企业“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的作用,南山湾园区办(区直通办)牵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公开收集企业诉求,并对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进行初步处理、汇总整理。对于一些急需办理且办理资料比较齐全的问题,可由区直通办立即转交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另外,原则上每月由相关区领导召集一次“直通车”现场活动,面对面研究处理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提出办理意见,并落实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限期办理。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增强工作主动性,转变服务方式,搭建政企沟通的桥梁纽带。
(四)实行“容缺受理制”。各职能单位在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项目审批等服务的时候,要结合实际灵活处理,实行“容缺受理”,即对非关键性或有误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的材料,允许在申办人承诺事后补齐所缺法定申请材料后,由工作人员预先受理和审查,待申请人补齐所缺材料后,可直接领取办理结果,减少申请人往返次数和办事成本。同时,在实行此项制度时要主动与“一次性告知制”相结合,最大限度便利企业。
(五)实行“并联协调制”。建立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企业服务中的重大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临时且急迫诉求时,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由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对企业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进行会商协调、密切配合,尽快解决处理。对于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已有明确牵头单位除外),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协调、组织各责任部门同步进行审批办理,做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对于超出各部门自身职能范围及跨部门需市、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应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其分管区领导召开协调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或与市相关领导对接协调;各部门要按照会议或领导协商结果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落实解决措施,原则上每个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办结或给予明确答复。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各职能单位要严格按照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布的办事程序和要求为企业提供申请办理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限时办结,积极营造“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服务最优”的良好营商环境。对于能现场办结的应现场办结;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七)实行“跟踪回访制”。各部门、各街道要对辖管企业诉求建立问题台账,了解掌握企业诉求解决情况和效果,对效果较好的举措进行总结推广,对效果不好的问题进行重新研究,确保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或回应。同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跟踪回访活动,在回访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跟进企业运行状况,为企业发展提出实质性、针对性建议,引导企业稳健发展。
(八)实行“督查考评制”。强化日常监督,切实整治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惩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若发现向企业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建立服务对象深度参与的考评机制,由企业对诉求办理部门服务质量和问题解决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各相关部门本年度服务企业工作情况考评要素之一,每年通报表扬若干个优秀服务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服务满意率较差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分工
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濠江区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街道书记、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负责推动全区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工信的副区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工信局局长担任。各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区工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商贸、科技领域企业的相关诉求。
2.区营商环境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配合区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单位服务企业工作的督查与考评工作。
3.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做好企业项目立项工作;做好能源企业和粮食企业的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相关诉求。
4.区教育局: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入学就读的相关诉求。
5.区财政局(金融局):负责统筹各项惠企资金的预算和拨付,配合业务主管部门为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监管工作,推动普惠金融业务落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6.区人社局:负责及时了解企业用工需求,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人才,举办各类招聘会,有效服务企业招工引才;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好劳资纠纷问题。
7.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企业规划、用地、确权发证、工程报建等工作,协调解决相关诉求。
8.区住建局:负责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工作,协调解决相关诉求。
9.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牵头做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产业的企业服务工作,协调解决相关诉求。
10.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相关领域的审批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文旅企业相关诉求。
1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更高效便利的服务,协调解决企业的相关诉求。
12.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会同区人社局处理劳资纠纷问题。
13.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企业直通车”专窗的运作;对收集到的企业诉求及时转送区南山湾园区办(区直通办),统一协调和组织各责任部门窗口业务同步进行审批办理。
14.区税务局:负责做好企业涉税指导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牵头协调解决企业相关涉税诉求。
15.区社保分局:负责做好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配合落实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减免退费,协调解决企业的相关诉求。
16.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为企业提供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等方面的服务,协调解决相关诉求。
17.区招商服务局:负责为企业提供相关招商信息,为企业梳理争取通关便利、税收减免、金融鼓励等投资促进政策,优化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措施。
18.南山湾园区办:负责牵头做好园区内企业服务工作,落实“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的各项日常工作,协调解决相关诉求。
19.区供电局:负责企业供电保障服务,同时对重点企业的用电情况进行监测反馈;
20.汕头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濠江营业部:负责企业供水保障服务,同时对重点企业的用水量数据进行监测反馈。
21.各街道:负责处理辖区企业项目落地建设涉及的征拆工作、协调处理企业与当地居民的矛盾纠纷及相关诉求。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按照职能分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形成服务企业发展的合力,扎实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各街道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围绕工作任务,制定本街道、本单位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要按照“谁受理、谁反馈、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建立以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落实清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问题台账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跟进服务企业工作进度,提高问题办理质量和效率,并对企业问题办理情况实行季度公开通报。
(三)总结服务经验。各部门、各街道要加强对企业服务工作情况,尤其是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梳理总结,每季度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企业服务工作会议,及时通报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涉企服务的有关问题,并分享交流本阶段服务企业工作的成效和亮点,对可复制的经验进行借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