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濠江区2020年度住房保障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濠江区2020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反映。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濠江区2020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2020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如下:
一、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目标,落实贯彻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原则:
(一)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计划新增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对象50户。
(二)做到应保尽保工作。发放登记在册轮候对象住房租赁补贴715户。
(三)完善东湖金碧湾保障性住房后续配套设施的建设,尽快完成入住。
(四)多渠道筹建房源。一是落实完成12.6亩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选址及用地手续,尽快启动建设。二是通过“三旧”改造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增加保障房供应。
(五)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发展需求,高层次人才公寓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力争在今年底前通过购买或租赁形式筹集高层次人才公寓保障房。
二、住房保障资金计划
建立住房保障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渠道
1.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贴住房保障资金。
2.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10%比例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
4.其他财政性资金。
(二)住房保障投资计划
202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预计资金投入1160.76万元,其中:
1.发放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预计资金460万元。
2.教师公寓、海马池、金碧湾公租房物业管理费80万元。
3.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预计资金30万元。
4.公租房修缮费用100万元。
5.东湖金碧湾公租房后续配套设施建设费用367万元。
6.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费用123.76万元。
7.人才公寓建设,购置费用视工作进展另行申报。
三、住房保障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区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区政府领导负总责,各街道办事处、区扶贫办、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准入标准。要完善制订公布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标准,根据住房保障工作政策要求,结合濠江区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制定、制订公布2020年度各类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
(三)落实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意见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用地指标,建设资金和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要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种税费减免政策,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同时要加强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点,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四)严格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机制,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