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我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努力筹集了415套住房,作为我区第二批公租房房源。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住房保障对象有726户。为做好本次公租房分配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制订本轮公租房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确保公租房分配安置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
二、房源情况:
本次房源共有419套,其中可供分配的415套(建筑面积约23901.10㎡),分别位于东湖金碧湾公寓第3-8幢共411套,青篮辛香前2巷保障性住房3梯203房1套,麟阁园804号之一房1套,商业街16座704号之二房1套,商业街9座801号之二房1套。房型有“1房1厅”、“2房1厅”等。另外4套房间位于金碧湾公寓,其中1套留作物业管理用房,3套因采光未能达到居住条件留作设备等其他用房(建筑面积263.34㎡)。
三、申请分配对象范围:
2017年12月31前登记在册的住房保障对象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本轮配租申请。
申请分配保障对象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入围对象。
四、分配方式:
本次分配采取抽签的形式进行,共分四轮抽签。
1、入围对象中持有“低保”、“复员退伍军人”、“优待”家庭的直接初定为分配对象,其余家庭参加第一轮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再按顺序参加第二轮抽签,中签的初定为分配对象。
2、初定分配对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分配对象。
3、分配对象按家庭人口分组(即“1人家庭”、“2-4人家庭”、“5人以上家庭”),参加第三轮抽签确定择房抽签顺序。
分配对象按顺序参加第四轮抽签,选择对应房型的房屋。家庭中有下肢残疾人的优先选择底层房源。
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中签结果进行公示。
区房管所与分配对象签订租赁协议。
五、本方案公布后,由区住房保障办制订操作办法,区保障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应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