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所大作用!礐石司法所获点赞
  • 2020-11-07 12:00
  • 来源: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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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着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事务、促进法治、调解调处、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在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彰显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广东省司法厅推出“小小司法所、发挥大作用”系列报道。在11月5日的推送中,省司法厅介绍了礐石司法所如何从“三资”管理入手,用法律护航镇域经济发展。转载如下。

      近年来,汕头市濠江区司法局礐石司法所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优势,发挥专业所长,从“三资”管理入手,在礐石街道重大决策措施合法性审查事项、社区创文、重大建设项目、拆迁理赔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自2015年至今,礐石司法所审查“三资平台”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732份,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体制改革和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用法律为镇域经济发展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

    先试先行,建立会商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资源,包含了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集体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属于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农村集体“三资”依托经济联合社(简称“经联社”)管理。一些经联社为盘活“三资”,通过政府提供的交易平台,代表村民集体与企业合作并签订“三资”交易合同,让农村集体利益保值增值,并将收益反馈于村民。

      礐石街道下辖16个社区,其中15个为涉农社区(即经济联合社)。2015年,礐石司法所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区法律顾问资源优势,对社区“三资”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社区“三资”合同由于年代久远,且未有专业法律人士把关,合同内容大多约定不明确,更有甚者以社区集体资产为担保,将集体资产置于风尖浪口,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面临不断流失的局面。

    ▲ 三资平台合同档案中社区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有鉴于此,司法所决定以“三资”平台管理为切入点,先行先试,着手协调建立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司法所列席会议制度,建立会商协调机制。此外,搭建起由司法所与社区法律顾问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交流平台,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从而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社区群众的合法经济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礐石司法所对三资平台合同审核的签名

    法治先行,规范交易流程

      社区法律顾问需要清楚了解社区情况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对社区“三资”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司法所要做的就是让社区法律顾问真正融入到社区中去。

      为此,礐石司法所借由“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对社区开展“法治体检”工作,从村规民约到制度建设,从资产、资金、资源合同到政务公开流程,从历史遗留问题到发展方向,让社区法律顾问对所驻社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使法律服务更接地气,更切实际,从而更能有效的服务社区,从而达到社区与法律顾问的良性沟通。

    ▲ 各社区法律顾问出具的法治体检报告

      从2017年至今,礐石司法所先后组织6名法律顾问对街道辖下16个社区进行了一次全面法治体检,通过法治体检,推动“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走向法治化轨道,从而顺利完成了16个社区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其中,珠浦社区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工作案例还入选司法部法治创建案例库,成为汕头市唯一入选基层单位。

    ▲ 珠浦社区被评为“新农村建设法治示范点”

      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流程,司法所要求社区法律顾问严格做好法制审查,从制度建设开始入手,细化流程,确保交易过程落实民议民决、公开公示、制度化和规范化。

      严格规范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对提交交易的资产资源必须详细写明出租资产资源名称、位置、面积、底价、年限、租金收取方式、竞投人范围、标的物用途等事项。

      为体现公平、公正,建议街道对同一社区的同类资产资源出租统一合同格式、统一约定条款。

      为保证社区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保值增值,要求租金收取方式如不是一次性缴交,原则上要求租金逐年递增。

    ▲ 新拟定的“三资”合同参考样本

      为规范“三资平台”合同管理,司法所配合经发办就各类合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着手重新拟定“三资”合同参考样本。

    服务先行 夯实法治基础

      随着“三资”平台合同审查业务的不断深入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街道和社区均主动意识到,没有法律保驾护航会使工作限于被动,因此对司法所的工作逐渐倚重起来,在遇到决策问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司法所,想到要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

      2018年11月,辖区内红光社区综合市场改建完成后上三资平台,其中竞投人胡某在礐石街道办缴纳了2万元定金后,登记为竞投人,但中标后却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按合同约定,胡某的2万元定金不予退回。然而胡某不服,以红光社区未公开招标信息、公开公示为由将红光社区和礐石街道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其2万元定金。司法所立即协调律师,为红光社区提供法律支持,并核查招标流程,确定程序合法,合同条款约定有效,从而使胡某败诉,有效的维护了三资平台合同交易的严肃性。

      2020年3月,礐石大桥南岸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启动。该项目涉及街道辖下红光社区沿街35间铺面系属历史遗留问题,因铺面长期拖欠租金,一直未能纳入“三资”平台管理。

    ▲ 礐石司法所与驻村法律顾问对红光社区35间铺面租户情况进行清理,拟定限期搬离通知书

      司法所积极协调驻村法律顾问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理清双方合同关系,核算拖欠租金,并随同社区干部对沿街铺面租户进行法治宣传。严格按法律程序拟定限期搬离通知书,发放到沿街铺面各租户,告知其在限定期限内缴交租金,予以腾退、搬离。凡缴交一户、搬离一户,便拆除一户。同时积极动员周边企业、厂房限期搬离,营造势在必行之势,从而对未缴租金及未腾退、搬离的租户形成压力,终促使红光社区沿街35间铺面租户顺利搬迁。

      礐石司法所为礐石大桥南岸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的推进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确保了该项目顺利启动。由于礐石司法所工作出色,汕头市相关部门在研究社区创文、礐石大桥南岸片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拆迁、劳资纠纷、信访积案、重大决策等过程中均倾听采纳司法所的意见建议,对司法所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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