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警发布《致“摩电”驾乘人员的一封信》
  • 2023-05-11 09:47
  •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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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近日发布《致“摩电”驾乘人员的一封信》,信中提到,近期,我市部署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提升行动,请广大“摩电”驾乘人员积极参与和配合,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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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摩电”驾乘人员的一封信

      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摩电”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乱象较为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摩电”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遏制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近期,我市部署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提升行动,请广大“摩电”驾乘人员积极参与和配合,出行时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是安全驾驶的必要保护措施,驾乘“摩电”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二、驾乘“摩电”应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四、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五、道路上遇大货车时,要做到避让不抢行,主动避开大货车视野盲区。

      朋友们,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需要您和家人积极支持、参与、配合交警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我们衷心希望您在勤劳致富奔小康的同时,千万不要忽视交通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平安幸福的明天!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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